法律问答

我的宝宝出生证明字迹模糊,需要重新申请出生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然而,医院要求户籍所在地提供出生证明副本,而警察局不能提供。医院还说需要户籍证明。警察局回答说,孩子的户籍是最好的证明。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0-01-25 22:11: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户籍证明的有效期,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有说一个月的,有说当年有效,有说如果12月份开的,可以到第二年3月份有效。其实很多地方的公安局已经不开户籍证明了,可以直接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来代替。

    如户籍证明上无明确文字规定户籍证明的有效期限,民政部门一般认定户籍证明有效,给予登记结婚。证明上有明确期限的,民政部门在期限内认定其有效,给予登记结婚,超出期限外的,民政部门认定其无效,要求重新出具。

    个人是没有权利调去他人的户籍证明的,只有律师有这个权利。户籍证明一般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
  • 出生证明是医院必须开具的证明,只要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医院就会为孩子开出生证明。非婚生与婚生孩子在开出生证明问题上并无区别。办户口可能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罚款,具体情况请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
    非婚生育违反法律,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或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但不能以私生子为由拒绝给孩子落户口。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 1、办理时间:在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都可办理。

    2、材料

    (1)双亲家庭

    提供家长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单亲家庭
    无法了解孩子父亲(或母亲)的相关信息的,应由孩子母亲(或父亲)或由其监护人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和加盖手指纹印。其他材料与双亲家庭相同。
    3、办理程序

    (1)到孩子出生所在的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记录》。

    (2)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后两个月内需向该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提供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
    超过两个月,需向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提供母亲分娩单位出具的病历信息复印件(盖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记卡》(盖公章);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超过当年申办,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报落户证明》。无《未申报落户证明》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只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