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栋二手房,前房主没有支付物业费。我欠1100元。我能支付所有的物业费吗?

2020-01-25 18:0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房子质量问题没入住,还要交物业费吗?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费是两码事。房屋质量问题找开发商解决、赔偿,但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就必须缴纳物业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因为房子质量问题没入住,还要交物业费吗?   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只有在物业公司完全没有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业主才可以拒缴全部物业费。
    所以。也不能因为房子质量问题没入住,就不交交物业费。
  • 业主合理、合法的维权方式
    (一)行政途径
    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对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二)法律途径
    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违约中的“约”指购房的买卖合同、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侵权中的“权”包括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业主享受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居住环境的权利、公民的消费权益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出现这类纠纷时业主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
  • 2010年4月、6月,国家部委分别颁布实施了国十条、京十二条、三部委二套房标准等一系列调控政策。如果购房人由于政策变化导致无法按照原合同申办房贷的,则根据购房人的需要可分别采取如下措施:如购房人需要继续购房可以变更合同(加付首付、延长贷款期限)后继续履行合同,如购房人不想继续购房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如果不是这些政策导致的购房人无法贷款,那么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购房人应当向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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