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子女抚养费问题,诉讼已经成为银行的黑名单。应该如何解除它?

2020-01-24 18:4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被抚养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提起抚养费诉讼时,需要提交的证据:    
    1、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工资、收入状况的证明;   
    3、子女日常生活费用的证明;   
    4、子女学习费用的票据及有关证明;   
    5、子女身体状况的证明;   
    6、子女医疗费用票据;   
    7、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 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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