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在成都给我儿子买了一栋房子。既然我的父母没有资格买房子,我可以把我父母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吗?谁是房产的最终所有者?

2020-01-24 12:13: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 二套房子办房产证
    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
    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或二套以上房产按买价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
    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
    5.6%收取,取得产权证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差额
    5.6%征收,满5年普通住宅免收;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6.房屋价格必须要由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你还需交几百元的评估费。
    7.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的收费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具体咨询相关的中介公司。
  • 房产证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定的,所以必须是同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共同共有
      办理房产证的程序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 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房屋有贷款尚未还清。  
    如果房产有贷款,则不管是加配偶或是子女的名字,都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
    笔者就此问题询问了了公积金中心的担保公司和江阴几家商业银行,得到的答复都是一致的,就是抵押权人都不会同意。所以,如果你房屋有贷款要增加名字或去除名字,则必须先还清贷款。
    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配偶的名字。
    夫妻双方本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即可。乡镇房产至各乡镇房管所办理即可。
     所需全部费用:住宅加名字的费用是100元(配图费20元+登记费80元)。非住宅加名字的费用是570元(配图费20元+登记费550元)。
    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子女的名字。
         
    很多市民认为,父母房屋加子女名字是天经地义,也是很简单的事,更不应该需要费用。但从物权来讲,现产权人是甲一人,即房屋的百分之百产权属于甲,要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也即意味着房屋的产权从原属甲一人的变化为属甲乙二人共有。
    房屋登记部门在办理相应的所谓加名手续时,会按照产权转移的方式来办理相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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