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盆友在外欠欠债,我拿来放高利贷帮他还贷,如今他反口不认,放高利贷那里又在追还,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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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利贷不还,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要负
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法律只保护最高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借款利息,超过的无效。所以如果对方起诉你,法院也只能支持银行贷款四倍,如果你没钱还也没财产执行,那也没啥责任,就是等有财产了再执行。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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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2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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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放高利贷肯定是不合法的,所以对方的这些钱不受法律保护,只要你们
证据确凿,你弟弟就可以不还这笔钱。
2、对方设立赌场是犯法的,应当报警。不然以后被警察查出来,你们反而要因为在对方犯罪过程中你们明知而不报警,有变成共犯的可能。
3、被他们已经敲诈掉的钱,就要看你们有多少证据,才可以确定能不能够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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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