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11年前我没有因为抢劫被判6个月监禁。我能在上海进入大丰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1-16 23:1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为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 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那么不会构成犯罪。
    2、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缺乏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精神病人由于不具有辨别是非、判断善恶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他对自己的行为,就谈不上故意或过失,没有主观上的罪过。
    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精神病人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并规定,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对于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于完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刑法规定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此未成年人若不满14周岁,则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因而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概不追究刑事责任。
    但应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也可视需要对接近14周岁,如12至13周岁的人由政府收容教养。
    若犯罪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目前我国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是1)从宽处理原则,〈〈刑法〉〉第17条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不适用死刑原则
  • 根绝我国刑法的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贩毒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如果未成年人年满十四周岁了,就应当承担抢劫罪的相应责任,不能够收到免责的优待,但是一定条件下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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