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被人无缘无故打了,左手手肘肿起来,右手大拇指指节被打裂,头上两条口子,身上多处淤青事发时报了案,警察处理一直拖拖拉拉,打人的有八个,只有四家家长出来面对,打人的基本是16.17岁的未成年,警察说的,像这种情况,报了案,他们做不了什么,只有把两方的人召在一起谈谈受害人被伤害的各项目赔偿费用,约谈了最少5次了,一直谈的不合情理,从10月15日到现在,伤也好的差不多了,谈啊谈,就是没有表态,该赔多少,甚至更过分的,第六次谈,直接没人出来面对,我有点恼怒了,不想再让警察拖拖拉拉的,直接向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一下律师,如果提起诉讼,可以获得哪些赔偿,行凶者会受到什么制裁,已经从受伤开始,差不多20天了,做伤情鉴定,还可以吗?平时保留有一些证据的。

2018-09-07 11:0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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