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用我的身份证办理手机贷款。现在他还没有偿还贷款。我应该如何维护由此导致的过期案例?

2020-01-14 12:4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在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你没有法律责任,你不用替买房人还款。因为你和买房人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本案中就是买房人)。
    其次,本案涉及的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至于时效,没有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从第一次要求还款时起算,无中止中断,时效是两年,建议及时起诉。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晚交一天房贷会扣滞拿金。① 如合同上规定了宽限期,那么不会扣除滞纳金;② 发生缴款逾期后,及时和贷款行,说明情况;③ 一两次短暂逾期不会影响信用记录;④ 多次逾期可能会被银行催收贷款,并记录信用不良。
    关于偿还房贷的建议:① 如发生意外情况,导致还贷延迟,请及时银行方面说明情况;② 及时完成还款,并缴纳滞纳金和罚息,存入后及时通知银行再次扣款;③ 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建议还贷用的银行卡内,提前几日存入足够的还贷资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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