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个住宅基地。 有政府发行的住房基证。 我想盖房子。 村委会也在剧场证明了这一点。 乡下土地查房基证,没有文件。 所谓非法用地,不建,合法吗?

2020-01-12 18:5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盖房子后的房地产纠纷问题涉及《民法通则》有关“相邻权”及《物权法》“相邻关系”的问题。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物权法》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可以提出要求,村里会上报集体所在地的镇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实地丈量的。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 非法占地行为可以去地方国土局官方网站留言或者直接电话举报。
    如果是土地侵权,使用权没有争议的,可以直接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
    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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