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家土地出租给他人建加工厂了!如今农村土地确权还能确让我们的身上吗

2020-01-12 17:0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 房屋买卖确权流程:
    1、买方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到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
      
    2、带着
    (1)项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带着
    (1)项
    (2)项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出具契税单;
      
    4、带着带着
    (1)项
    (2)项
    (3)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受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家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特殊保护制度和土地执法监察制度。所以,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受限制的所有权。土地是一种重要的财产,但也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因此限制是必要的。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第43条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可见,农村土地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不能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出租是有条件限制的。  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
    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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