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女方再婚,男方第一次结婚后想要第二个孩子,他还会被罚款吗?

2020-01-09 13:4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孩子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我们国家有专门的计划生育,每年都会出台不同的政策,如果是违规生育,计划生育部门肯定会严肃处理的,虽然说国家开放了二胎政策,但是并不意味着可以多生,可以随意生三胎四胎,这种违反规定的事情,国家也是会去管理的。
    1、如果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需要按照当事人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以后再多生育一个子女,增加三倍征收,以此递增。

    2、如果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那么则需要按照子女的数量处以处罚,依照违法超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3、如果是因为实施了非医学需要,因为婴儿性别而进行人工终止妊娠或谎报婴儿死亡、买卖、遗弃、残害婴幼儿违法生育的,依照违规多生育子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二倍来征收。

  • 一、办理
    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程序受理单位:
    夫妻一方户籍地或《居住证》办理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或村(居),实行首接负责制。
    登记机构:夫妻一方户籍地或《居住证》办理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
    二、办理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人口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2、夫妻双方均为外省户籍,但在我省长期居住且已办理《居住证》,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流动人口。
    三、登记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生育后登记的,还需提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记录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四、登记方式:
    1、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动向已婚育龄夫妇提供代理服务,主动发放《生育服务手册》。
    2、夫妻一方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受理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部门办理。
    3、登陆卫生计生互联网政务平台办事大厅或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登记时限:一般应在生育前登记,并发放《生育服务手册》。因特殊情况生育前未登记的,生育后应予以补登。
  • 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以上就是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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