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的车,9月10号我开着出去送女儿去学校,回来了以后,别放门口了附近了,后来才知道车被盗了,去派出所报案了,派出所给的结果是,我和偷车的有经济纠纷,也没给立案,车主也去派出所报案了,派出所说了,因为我和偷车的有经济纠纷,我也去市局找了,也不给立案,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办了,车主还在找我,我现在是左右为难,去市局有个领导和我说了,现在是有经济纠纷的我只要是开车,他们有权利把车开走!我很郁闷

经济犯罪
2020-01-07 06:51: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对于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公安部曾经发出《公安部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加以规范。其中要求,对于把经济纠纷当成诈骗案件办理的公安机关且不予改正者,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一、必须划清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严格依法办事。
    在当前诈骗、投机倒把等经济犯罪日趋严重的情况下,依法查处按管辖分工应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这是各级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
    公安机关应当十分重视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以保证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顺利进行。工作中,要注意划清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决不能把经济纠纷当作诈骗等经济犯罪来处理。
    一时难以划清的,要慎重从事,经过请示报告,研究清楚后再依法恰当处理,切不可轻易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致造成被动和难以挽回的后果在查处经济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地区之间要相互配合,协商办事,不允许搞地方保护主义,偏袒本地当事人或擅自冻结款项。
    二、严禁非法干预经济纠纷问题的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