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了一张借据,却找不到欠我钱的人。那个欠我钱的人当时写道,他以自己的名义抵押了一处房产。事实上,欠钱的人和他的妻子离婚了,把房产转让给他的妻子。这是欺诈吗?我去当地法院起诉违约者。法院称无法联系到此人,并要求警察局打开失踪人员。警察局说,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不能承担责任,也不能随便开门。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1-04 08:0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抵押人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有权处分人。
    2、房产是否有权利限制(被查封冻结)情况
    3、签订合同后,需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合同是一种约束双方的协议,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由借款人到期返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
    购买合同的第一条,注意项目建设依据这一项条款内容,需要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并且核验其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编号和经营范围是否有偏差等。第二条,商品房的销售依据,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是否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一致。
    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误差比例,一般来说,误差比例是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退房后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即合同应认定有效。履行出现纠纷,通常是因为卖方未按约定解押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起诉,有两种方案。
    方案一: 卖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按约定解押,致使买方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方案二: 卖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解押义务,致使买方无法办理房屋过户, 而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买方要准备好资金帮卖方清偿债务解除抵押。
    如果买方不能代为清偿债务,对其要求过户的诉求,法院不支持。
    注意: 对于买家来说,需要明确的是,只有能够 正常解押,才能进行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