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两个人打成了轻伤二级,现在只抓了一个人了,那个还在逃,我想问一下,能不能都把他们两个判刑,现在抓住的这个不承认我这个伤是他造成的。看守所如果放了他我有什么法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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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具体规定,通常情况下,被人故意打在轻微伤。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涉嫌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依法应追究打人者的治安行政责任。
民事损失也要赔偿。
不达刑事追究标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能刑事拘留。
可以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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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轻伤,需要公安机关立案后做出伤情鉴定后方为依据。
如果构成轻伤,则触犯刑法,公安机关予以立案,构成
故意伤害罪,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根据犯罪的情节和危害程度而定。
如果不构成轻伤,则属于民事案件。处罚上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根据你的追问,既然已经立案,那么,已经是轻伤。
现在要做的是:
1、积极赔偿被害人,征得被害人的谅解。
2.请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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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双方打架一方轻伤另一方重伤的,双方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致对方轻伤的一方,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一方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具体的刑期要由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认罪悔罪表现、有无赔偿谅解等情况来判决。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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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