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撞上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时,我正在红绿灯路口正常行驶。我有责任吗

2019-12-30 15:0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这是国家法律拟定的处罚标准,地方政府有权根据当地实际交通状况作出相应改动,如深圳当地对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执行“快处快赔”,以至于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 开车闯红灯不属于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免赔情形,因此开车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当理赔。至于保险公司是否能赔偿全部损失,除了看有无不计免赔、有无超过保险金额、有无免赔的项目和费用,还要看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相关免责条款在投保时是否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作了明确的说明,否则,即使没有投不计免赔或者对方损失中有保险条款规定的免赔项目和费用,保险公司也要予以赔偿。
  •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上述款条交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人受到人身损害,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保险公司代为承担的一种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规定是强制性规定,机动车辆必须投保,因此遇没有投保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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