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我的钱一直不给!他要用农村的房产证抵押可以吗

2019-12-28 14:4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 房屋抵押贷款具体步骤如下: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人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
    可见,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当是有效的。但该法还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根据此规定,虽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这样将房屋拆除而以建筑材料还债,无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价值。
    此外,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也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基于以上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金融机构一般不愿意接受借款人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
    所以,建议你向银行提供其它形式的担保,一般情况下也不要用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
  • 借房产证作抵押 :第
    一、要看你当初与银行之间有没有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如果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就要看你们有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之规定,该抵押无效。

    二、如果你当初与银行之间既没有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也没有根据抵押担保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那么,你抵押担保合同就不成立,更谈不上什么生效了,你可以不理银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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