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表弟具有乡村医师证书,但是没有可以开门诊的资格证书,在本村与其他三人合伙开了一个小门诊,中间有位老人在诊所打了两次点滴,打完第二次觉得舒服多了,中午回到家,下午人就不在了(打了120),一开始死者妻子说不怪打针,可是亲戚来的人多之后,变了说法,非说是打针打死了人,家属报了案,7月20号我表弟派出所带走,因为处方是他开的,由于当天下午就关进看守所(以没有开诊所资格证的名义),死者家属要求赔偿30万,中间村委会有出面调解,我表弟现在已经近看守所,所以当时没有调解成功,我想问的是,现在还可以私了吗?是不是应该走法律程序,我表弟这边已经要求尸检了
医疗事故纠纷
2018-09-05 13:37: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