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表弟具有乡村医师证书,但是没有可以开门诊的资格证书,在本村与其他三人合伙开了一个小门诊,中间有位老人在诊所打了两次点滴,打完第二次觉得舒服多了,中午回到家,下午人就不在了(打了120),一开始死者妻子说不怪打针,可是亲戚来的人多之后,变了说法,非说是打针打死了人,家属报了案,7月20号我表弟派出所带走,因为处方是他开的,由于当天下午就关进看守所(以没有开诊所资格证的名义),死者家属要求赔偿30万,中间村委会有出面调解,我表弟现在已经近看守所,所以当时没有调解成功,我想问的是,现在还可以私了吗?是不是应该走法律程序,我表弟这边已经要求尸检了

医疗事故纠纷
2018-09-05 13:37: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 1、打死人要看具体情形,如果是故意打死他人的话,那么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如果过失打死人的话,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这些具体的判决可以通过报警,然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结果有法院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刑事责任确定后,接下来就是民事责任了,也就是最终的赔偿问题,打死人的情况,通常会被提前公诉,此时关于民事赔偿部分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审理,受害人家属可以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要符合以下五个起诉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死亡赔偿涉及数额较大,相关的计算项目和计算方式也较为复杂,如果当事人自己书写起诉状,有可能会出现赔偿项目不全面,计算结果少于实际应当赔偿的数额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在提前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中,最好可以找个人身死亡赔偿专业的律师介入,可以为受害人家属争取最大的利益,同时也可以提前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额度为10万元。
  • 尸是单方委托的,并未经另一方的同意,其效力是会打折扣的。我相信对于这样的尸检报告的有关单位不一定会采信的。不过有一点我实在是不理解,接生员可以在家里为产妇接生,我想接生员的责任已经是很难逃脱了。
    你所说的有资格并不等于可以在家里为人接生,生孩子需要有严格的消毒和医疗设施,所以我国对接生小孩同样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其他不说就擅自接生一事就是责任不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