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中规定,一年后才会提供租赁发票。将如何处理?

2019-12-22 21:0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纠纷处理: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  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  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怎样解除租房合同吗  
    (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不管当事人有没有协商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开发商违约:
    (一)交楼缺验收证以及延期交楼。
    (二)交楼后与合同约定不符合。
    (三)不合理收费。
    (四)交楼后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推委责任,未及时修缮。
    开发商违约的,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额赔偿并且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一般处理装修合同纠纷法律
    1、装修单位没有完全履行装修合同。
      未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表现在:装修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的做法去装修,使用非合同规定的装饰材料,施工中无故停工,未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等。
      
    2、装修粗制滥造,施工质量低劣。
      有的装修公司施工人员干活不上心,工艺不规范。表面上说得过去,但经不起验收或时间的检验,出了问题还强词夺理。尤其是“街头游击队”,质量更没有保证。
      
    3、装修后的维修服务不完善或不履行质量承诺。
      装修后应该按合同规定及时维修,但有些公司却左右推托。保修期内不保修。
      
    4、施工中的噪声扰民。
      施工中难免会发出噪音,但户主事先要与装修公司约好开工、收工时间。不要违反环保的有关规定,否则极易引发纠纷。
      
    5、装修材料或废弃物乱堆乱放。
      
    6、装修破坏了毗邻房屋。
      
    7、装修破坏了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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