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从我的工资中扣除2000元押金合理吗?

2019-12-21 06:3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答如下:
    (1)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财物,公司可以要求其赔偿。
    (2)赔偿方式一般是从工资里扣除,但不能全部扣除,以免影响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举个例子,为了计算方便,以工资为4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4000*2%=80元,单位4000*8%=320元;
    养老保险:4000*8%=320元,单位4000*20%=800元;
    失业保险:4000*1%=40元,单位4000*2%=4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4000*1%=4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4000*1%=40元
    公积金:4000*
    3.5%=140元,4000*
    3.5%=14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580元,单位总计为:142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 劳动押金是从工资里扣可以从工资条里面可以体现出来,劳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涉及到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的应发工资和实际发放的工资进行对比可以识别相关的费用扣除。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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