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法院判决离婚,当时离婚协议写的是按照男方收入的25%支付抚养费。调解时男方用全年最低工资月(一次性扣除各种费用)单位财务证明进行核算。目前因为孩子上学教育费用增加需要追加抚养费。想咨询以下问题:1男方用全年最低收入月份的数字来核算抚养费,是否合理。正确核算方法是什么?是否可以要求重新核算并追缴2012年至今的抚养费?2需要追加抚养费,正确的流程和手续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或者需要聘请律师吗?

离婚
2019-12-17 18:52: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