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宿舍里的同事吵了一架。对方先骂了我,然后开始打架。后来,他丈夫又打了我。我是个流氓。这个人相对困难,被诊断为轻伤。要么他应该得到80,000英镑的赔偿,要么对方说如果他的家人和他有关系,他会起诉我监禁。

暴力伤害
2019-12-15 16:2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打架是一种故意行为,不符合上述三项的规定,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对方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你的行为还触犯《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你有伤情,对方责任同上。
    双方都有伤情,一般在民事赔偿是相互赔偿的原则。
  • 因民间纠纷而打架致人轻伤的,一般都是判处治安管理处罚,只要积极赔偿,一般不会判刑。即使是涉及到刑事处罚的,只要积极赔偿,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就不一定会坐牢。《民间纠纷投诉分工暂行规定》第八条:因民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的投诉,按以下分工受理:
    (一)致人轻微伤,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事处处理;需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受理;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财物损毁或者人身伤害,需要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由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除由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外,其民事争执部分,双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致人轻伤,有明确的原告和被告,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侦查的,由人民法院受理;需要侦查的,由公安机关受理。引起打架斗殴的原纠纷,仍由有关职能部门为主处理。
  • 伤害致人轻伤,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如果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协商一致意见,是可以免于起诉或者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或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依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但同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定是犯罪的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处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被害人谅解,并达成了赔偿协议执行,一般不会判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