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扇了我邻居几次耳光,因为他骂人了。一周后,警察局发出传票,并被告知邻居在医院的评估是轻伤。我该怎么办?

2019-12-09 19:2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调解的,需要办案民警主持,双方当事人参与,一名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无关的见证人见证。公安机关进行治安调解时,是以治疗案件造成的伤害花费的必要费用为根据,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经鉴定,被侵害人所受损伤为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民事赔偿部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待公安机关处罚完毕后,由被侵害人自行打法院提起诉讼。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所以,不能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事情的起因、情节来判断应给予违法行为人怎么的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1,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伤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3.对于赔偿项目协商不成可诉讼。
  • 经过鉴定后确定为轻微伤的情况下,因为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二、停工留薪期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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