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替一位朋友咨询一下,他在昨天晚上喝醉酒后,开了房间,中间有个KTV的小姐,一起去的宾馆,监控显示男的拉了女的,之后这个KTV的小姐就报警说男的强奸未遂,然后我朋友就被派出所的带走了,这个案子该怎么走我朋友可以出来,因为他没强奸

刑事辩护
2018-09-03 12:4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罪的量刑起点是3——5年。对于未遂犯,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
    所以,量刑是法官的职责。
    最低的话,按3年起点,减少1年半,最低应该是1年半。当然这只是粗略估算,具体法官还有10%的自由增减幅度。
  • 若女方事后报案,证明女方是非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则男人涉嫌强奸犯罪。所谓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
    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此处明确了以醉酒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可能构成强奸罪,但如何认定此处的“醉酒”问题,有待研究。
    有论者认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以下简称“80%论”),即认定被害妇女之“醉酒”。笔者认为,“80%论”既无法律根据,也不符合强奸罪之构成,更不符合客观实际,如何认定强奸罪中被害人处“醉酒”,应当具体分析,并以是否缺失“自由意志”为判断标准。
  • 遭到强奸以后应当要在24小时之内报案,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时侦破。你只要拿出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强奸你,嫌疑人承认与否不是问题,按照国家法律只要证据链吻合即便是0口供依然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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