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7月22号凌晨两点被丈夫打伤额头,缝合4针,去医院急救,医生有开诊断证明,额头外伤,清理缝合,眼睛红肿,打人后我正当防卫,他的手碰触铲子,有轻微伤痕,药费单显示简单包扎,他态度相当恶劣,请假外出不管不问,我于24号报警处理,警察受理了,请问他能受到处罚吗,或者怎样的处罚。

暴力伤害
2018-09-03 07:1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如果是在打架致人受伤的情况下,可能会被依法要求进行上述法律规定的赔偿。如果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符合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则会被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一把来说如果造成他人轻微商的,不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仍然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能够通过协商确定赔偿有关事宜的,则和解即可。如果不能够通过和解解决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
  • 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