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的父亲给他弟弟立遗嘱合法吗?

2019-11-30 11:4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离婚时遗产的财产分割,规定是:
      如果得到遗产时候是依据遗嘱指定的个人继承,这遗产就属于继承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该财产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如果继承人得到该遗产不是依照遗嘱办理的个人单独继承,该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离异时候需要离异双方平分该财产。
  • 你好,依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规定,立遗嘱是个人意思自治的表示,无须儿女知情。因此,老人在某个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立的遗嘱合法有效的,当然也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同时,本律师要补充的是,要对老人名下的两处房产的性质进行区分,若该两处房产全部是老人的个人财产,该遗嘱就是合法有效的,且被遗嘱人有权取得两处房产;若该两处房产是老人夫妻的共同财产,该遗嘱就是有瑕疵的,被遗嘱人只能取得属于老人遗产的那部分,不能取得老人妻子的那部分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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