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我把人给打了,当时显示眼眶骨质不清楚,第四肋骨骨折,被打人在医院住了两天然后离开了医院,并没有办理出院手续,过了30天,在另一家医院又照了CT,片子显示5、6、7肋骨骨折(新增),但是同时受伤的眼眶,影像不支持新鲜骨折,现在鉴定为轻伤二级,对方要求赔偿30万,我想问一下,他这个伤和我有关系吗?

暴力伤害
2018-09-02 20:19: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打架是混合过错,可以协商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一般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可能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根据人体损害鉴定标准,法医鉴定为准,一级严重一些,二级轻一些,都是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如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行为人则构成犯罪,依据《刑法》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量刑标准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伤残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鉴定结果是轻微伤的,可以做治安处罚。
    就法医鉴定而言,当然是轻伤一级比轻伤二级重。

    但是,就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而言,轻伤一级或轻伤二级是没有区别的,因为审判实务确定和判决赔偿标准的依据,即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没有区分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更没有确立不同的赔偿标准。
  • 二级轻伤不是一个衡量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人身损害伤残等级才是计算损害赔偿的依据。
    一般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