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已经去世,她没有留下遗嘱,爷爷把房子过户给小儿子,还写了遗嘱,爷爷如果在两年后去世,其他子女还能要回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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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被继承人留下几份遗嘱,则看哪一份? 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两份遗嘱中没有
公证遗嘱,则后立的有效;
2、两份遗嘱中只有一份公证遗嘱,则该公证遗嘱有效;
3、两份遗嘱都是公证遗嘱,则后立的公证遗嘱有效。
法律依据:
1、《
继承法》第二十条第2款和第3款: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
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司法解释》第42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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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
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
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
二、
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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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分割出遗产,如果准备过户到一名子女名下,在世的一方
放弃继承,并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或买卖给子女,这样子女就成唯一的
继承人。整个房产就可以过户到一人名下。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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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