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单个眼眶骨折能构成轻伤罪吗?

暴力伤害
2019-11-26 08: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构成轻伤的拘留条件: 打架斗殴致人轻伤看重的是结果;轻伤自诉公诉皆可;量刑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论。拘留根据刑期定,一般为3至37天。
    同时,我国《刑诉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也就是说,你弟弟虽然致人轻伤,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另外,轻伤案件的审理,可适用调解,自诉人可撤诉。
  • 由纠纷引起的被打造成的轻伤,犯罪嫌疑人就是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轻伤案件,案情简单的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对案情复杂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公安机关可立案进行侦查。
    查清事实后公安机关应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向的,公安机关应撤销该案,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双方调解不成功的,公安机关应将犯罪嫌疑人拘留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案件一律不予调解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 一般打架致人骨折怎么判
    1、打人致骨折,要看对方的严重程度,一般普通的骨折没有达到最低限度的故意伤害罪的最低起行,最低起刑事可以鉴定伤残。若构成轻伤的话,是可以追加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故意伤害致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
    4、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