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中介公司出售二手房,和一个客户初步谈好了50万的价格,当时和客户说了我回去和家里商量一下,如果可以,就卖他,他要给我定金,我没收,晚上回家和家里商量,家里不卖,我就给中介说明了,家里不准卖房子,要和家里好好商量下,过几天给他答复,但是第二天中介收了买家的两万定金,并签了协议,现在我不卖了,买家找中介要违约金,中介说我有责任,请问这种情况我有责任吗?

2019-11-18 20:42: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违约责任赔偿。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未实际收房前,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承担违约责任,即购房人所交纳的定金,不再退还。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中介违约的,可以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如何防止二手房中介价格变动风险,  对于二手房交易半途中发生价格变动,必须按照三个步骤认真处置。  第一,对于修改合同或协议,合同各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盖章才能产生效力。无论是求购居间、出售居间、佣金确认书或者买卖居间合同甚至买卖合同,只要内容有所修改,必须由合同或协议各方在修改处进行签名盖章。  第二,关于定金。双方在签定合同或协议并按约定交付定金后,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对上下家继续履行合同或协议的一种有效约束,而定金协议是实践性合同,因而要及时协助上下家支付定金。  第三,关于口头承诺。法律并不完全否定口头承诺,但是口头承诺很难拿出证据,一旦出现纠纷,任何一方都很难主张权利。对于上下家的主张以及承诺,应尽可能以书面形式保留下来,并有主张者或承诺者签字。若用电话方式联系,可采用电话录音等方式保留证据。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怎样防止二手房中介乱收费  首先,进入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场所不要马上签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卖房人或者购房人进门后首先应该认真阅读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并谨慎思考,不急于签字,谨防掉入合同霸王条款陷阱。一些二手房买卖中介惯用的伎俩是,消费者进门就递上格式合同,不容你看清楚就催促你签字。  其次,很多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中,店堂收费公示牌和合同中,绝大多数只写明了收取中介服务费标准,但不写明收取中介服务费对应的服务项目。中介企业应该给买卖双方提供哪些服务,中介企业有的说不清楚,认为买卖双方自己签订买卖合同就算完事了。有的标明中介服务费保底最低收1000元,有的各收买卖方成交价的
    1.5%。消费者对于超过标准的部分应理直气壮地拒付,而且应要求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提供对应的服务项目。  最后,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收取了中介服务费后,就应该提供对应的代交买卖房屋的各类税费服务,但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不得加收金额,还必须提供各类税费的原始发票给消费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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