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离婚后拥有房产吗?孩子20多岁时拥有房产吗?

离婚
2019-11-16 18:0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在男方名下。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现男方欲卖房如何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若将房产登记变更为男方名下,再售房显然手续较为烦琐。
    因此,只需女方配合男方进行售房即可。因此,只要男方和女方达成一个协议,约定女方只是配合售房,售房过程中的一切税费以及据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男方承担即可。另外,在协议中,男女双方也可以约定由男方在收到下家售房款的一定期限内,将男方依离婚协议应付给女方的补偿款一次付清。
  • 夫妻在离婚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可以选择如下两种方式: 一种是在离婚前变更,另一种是在离婚后变更。在离婚前变更产权人名字是不用缴纳契税等各种费用的,因为这时房屋仍然是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为双方共有财产。
    在离婚后变更产权人名字是否需要缴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因此,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只要能提供离婚判决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则同样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因为由于离婚引起的房屋过户不是房屋买卖行为。
  • 子女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后,父母在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被赠与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子女结婚前以及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首付款或者出资一部分,其余部分在子女结婚后自行支付或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这种情况,父母出资的部分按上述第
    一、二种情况分别处理。子女在婚后自行支付或婚后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的部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银行贷款未还清的部分,按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