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政府规定拆迁文件规定每月每平米18元的过渡费,开发商只付10元每月每平米,过渡期限交房,可二年到期楼房还没建设,协议规定如果甲方不能在二年到期交付房屋,违约,向乙方支付二万元违约金,现在时间到了。甲方不支付违约金,怎么办,还有政府规定18元每平米每月过渡费,开发商支付10元过渡费。过渡期二年。怎么办,可以解决,开发商说18元是政府的规定,不是我的规定,所以怎么能解决问题。

拆迁补偿
2019-11-13 06:52:1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如果租房合同期没到期的,单方中止合同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