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装修延迟补偿终止装修合同和索赔

2019-11-12 15:4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装修纠纷索赔的问题,解答如下:
    1、对于一些可调节问题,其实与装修公司好好协商,看出相关问题,是能够得到很好解决的。
    2、很多的纠纷相对麻烦,以至于双方无法和解,这个时候业主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来介入并进行调解。
    3、对于一些大的装修合同纠纷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来解决。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 房屋买卖违约该如何赔偿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二)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
    实践中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比照最相类似的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与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之差确定房屋差价损失,但合同另有约定或当事人事后能够协商确定的除外。
    (三)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
  • 实践中,在处理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涉及的装饰装修物纠纷时,应根据出租人的需要程度和可利用价值,结合过错责任原则,分别对待:
    (1)属出租人过错的,由出租人补偿承租人的装饰装修损失。对于未形成附合的,损失主要包括装饰装修物的折旧费用、拆除费用、恢复原状费用及承租人因租赁合同无效而受到的其他损失;对于形附合的,该损失是租赁合同无效时装饰装修物尚存在的价值,即现值。
    (2)属承租人过错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装饰装修损失,并由承租人赔偿承租人因租赁合同无效受到的其他损失。
    (3)属双方共同过错的,应由双方当事人按过错责任分担装饰装修现值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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