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过期一年多,债权人委托律师向债务人发了一个律师函,这是否可以视为时效复活?

2019-11-10 10:19: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目前,关于委托期限,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双方需要在委托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
  • 只有律师才能发律师函,一般人如果需要,应聘请律师后,由律师了解案情后起草并签字发出律师函。
    律师函的作用:
    1、调查求证律师在日常业务中,经常出现当事人准备起诉却证据不足的情况。这些情况,有些可以通过发律师函来解决。
    2、和解作用。
    3、通知解除合同这是合同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依据是《合同法》第
    九十三、
    九十四、九十六条的规定。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通过律师函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一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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