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打架,对方没事,我是轻微伤,经调节未达成,我可以起诉吗?事情发生后,对方当事人躲避,我方约对方出来时,发了一条骂人短信,对方保留了起来。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胜算吗?短信会被处理什么?

2019-11-08 15:02: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打架受伤,如果对方不赔偿损失,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但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对对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便确定对方的身份。
    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果当事人被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已经对行为人进行了拘留十五天之公安行政处罚,等行为人出所后,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民事赔偿权利。公安机关对行为人的拘留处罚,不影响当事人向法院再主张民事赔偿权利,当事人完全可以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赔偿。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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