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当事人在路边,对方开小货车撞了三轮车压伤当事人的右脚,至其受伤,交警判对方全责,当时在交警大队协商赔2千元补偿,医药费报保险的,但现在已治愈,医药费一千元左右,对方以各种方法耍赖,请问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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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
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
在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
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两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
一、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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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