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朋友婚前付首付买的贷款房,写的他一个人名字,贷款没还清,在婚前我们准备去公证,他把产权赠我一半,这个可以么?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如果不行我们该怎样证明房屋我们是一人一半?

公证
2019-11-07 12:40: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产权证办理时,根据买卖合同上的约定,如果只有男方名字,那在产权证的归属人一栏应当填写男方的姓名,如果归属人同意,可以把你的名字加在共有人一栏。你所说的按揭阶段不能添加共有人的问题是不存在的,新婚姻法只是明确了婚前婚后的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的划分,淡化了公证的效用,并没有限制共有人的添加。
  • 房屋所有权的产权变更是以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为标准的,只有房屋所有权证上面的名字的变更才具有合法的公示力,可以对抗任何人,而公证只能公证一种变更的意向,并不代表房屋产权的真正转移。
      公证证件之类,一般只是证明其证件属实或者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不能证明住房的产权归属。住房产权属于谁,还是看房产证的登记人名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