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致人损害的
民事责任构成来看,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产品有瑕疵或缺陷
此处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未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不在此列。
此处所称的瑕疵或缺陷,是指产品不符合规定或公认的质量标准,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根据规定,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此外,还可以根据一般消费者对安全的期待程度加以判断。
2.有人身、财产损害的事实
不合格产品致人损害的事实,主要是指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人身伤害包括致人死亡和致人伤残。财产损害不是指不合格产品自身的损失,而是指由于该不合格产品所导致的该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
无论哪种损害,都必须是现实的、确定的。
3.不合格产品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这里所称的因果关系,是指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是由不合格产品所引起的。不合格产品是因,损害事实是果。
确认该损害事实,一般由受害人举证,但受害人无须证明该产品是否不合格,证明责任一般应由致害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