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公交车的路上捡到一把跳刀(属于管制刀具了),就放自己身上了。可能刚好被警察看到了,追上来查我身份证,要查我的包,我主动拿了出来交给了他们。警察要我回警局做笔录,说我构成了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吗?一般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9-11-03 13: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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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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