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加了一个做旅行的人的微信,她多次在朋友圈发日本5年个人签简易版办理,然后今年年初就咨询,她询问我的情况后,说我没问题,能办。然后2月底就去找她办理了,一再问她5年签真的能办吗,她说没问题的,最差也能出个单次,出单次他们只收单次的钱,于是就办了。大约几天后跟我说被抽查了,让我准备材料,流水不用我准备他们给弄就是再多交250元,其他让我准备的材料全部都交给了她。现在一周后我问她,她告我被拒签了,原因她也不知道,她猜是资格不够。这样的情况我可以找她索赔吗?是否她有欺诈行为?我的机票民宿已经都订好了。

2019-10-29 22:02: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这是《消法》对欺诈性损害行为规定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
    惩罚性赔偿金是指由侵害人向受害人支付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赔偿费。这对受害人来说具有充分弥补其损失的作用,对于侵害人来说具有惩戒功能。在我国《民法通则》等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实行的是实际赔偿制度,没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消法)所确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对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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