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工伤住院不到三个月就出院了请问能做伤残鉴定吗

2019-10-28 12:3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劳动者因工伤住院,用人单位不予以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下是劳动仲裁的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 一般工伤鉴定结果下来以后,如果公司缴纳了社保,则公司需承担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并且必须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公司才会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有社保部门按照员工缴纳的社保基数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这些所有的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需要继续支付员工工资。
  •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残疾器具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工受残待遇(五至六级)   基本模式:
    (1)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2)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1、《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   
    2、《湖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8条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联系,停发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的本人工资。 16*3000 (24 36)20%*3000=48000 3600 共赔偿
    8.4万元。假肢费。髋离断假肢 11000(国产) 3 30 18000(进口) 6 大腿假肢 7000(国产) 3 20 12000(进口) 6 小腿假肢 6500(国产) 3 15 10000(进口) 6 半 足 2000 3 15 肩离断假肢 7000(美容型) 4 10 每2年换一次手皮 上臂假肢 3200 4 每2年换手皮一次 (400元) 前臂假肢 3000 4 每2年换手皮一次
  • 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
    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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