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丈夫通过网络相识,还不到两个月就领证了,领证后没办婚礼,怀孕后才办的婚礼,婚姻期间经常为一些小事丈夫殴打我,欺骗我,直至生完孩子也是一样,对我的家人经常谩骂和侮辱,怀孕的时候也打我,拿刀和斧头威胁过我,最后走到离婚的地步

离婚
2019-10-16 23:41: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想离婚的是女方,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威胁,可以选择报警。  其次,无论任何理由,都不能伤害他人身体,如果女方将男方致残,那么女方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由于女方正在哺乳期,可以暂缓执行。
  • 如果是受威胁离婚的,不属于赔偿情况,我国婚姻法规定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威胁离婚不属于赔偿范围。
  • 婚姻一般是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因不符合结婚的条件而提供虚假的材料,如伪造结婚年龄、使用虚假身份证等;二是一方以结婚为手段而实施诈骗,结婚后迅速跑路。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情况,其中欺诈婚姻既不属于可撤销婚姻,也不属于无效婚姻。
    遇到欺诈婚姻,建议当事人先向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撤销婚姻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拒不撤销的,建议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登记。
  • 您好!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是会受理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