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男朋友和一个朋友帮一个借了高利贷的朋友做担保了人,担保了50万,结果借了高利贷那人欠了300多万跑了,放款人要我男朋友和另一个担保人还钱,另一个担保人也要跑,可能没跑成,昨天我男朋友说\"另一个担保人被扣了,我出来了\",请问律师,是被警察扣了还是法院?这是民事案件吗?放款人能起诉他们吗?会不会被判刑?我联系不上男朋友,他为这事忙的焦头烂额,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2018-08-28 20:3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高利贷担保后,借高利贷的人跑了,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实际中,如果借钱较多的话,一般会要求利息。但是,借钱利息一般不能太高,如果高到一定程度的话,那就会被认定为高利贷的。实际中,通常借钱的时候得按照下面要求确定利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要是超过这个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就不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担保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十七条 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内向连带保证人主张债权,超过保证期间的,连带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的对连带保证人享有的债权,其诉讼时效期间是从主张债权次日起算2年内。 回到本案,对连带保证人来说,甲方第1次起诉的行为(该行为就是在主张债权)的时间点在保证期间内,考虑到诉讼时效中断的影响,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该是撤诉次日,期间为2年。
    甲方的第2次起诉时间点在诉讼时效内,因此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你和债务人、其他保证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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