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人在国外时,对国内的财产所立的中文自书遗嘱,合法有效吗?谢谢!

2019-10-01 16:26: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录像时是否照着念对自书遗嘱的效力没有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n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n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 遗嘱只要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立遗嘱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没有行为能力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常见的没有行为能力的人有精神病人、未成年人。
    2、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这种形式的遗嘱因为有公证机关的公证,不容易产生争议。
    4、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5、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6、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7、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订立遗嘱应注意: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辨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

    (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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