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在工厂车间里和一个同事发生矛盾,一开始有些争论,后来我朋友懒得和那人说了就要离开,但是他那个同事这时就从他背后下手把我朋友打倒在地,后来我同事在医院检查额骨骨折,口吐血,鼻流血,从发生争论到被打期间我朋友一直没动过手,现在头还在生生发疼,请问这种情况他那个打人的同事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2019-09-29 19:00: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打人后被刑事拘留的有关责任问题,具体如下:
    一、如果对方的伤情经鉴定达到轻伤,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二、如果明确致人伤害的 ,可以进行相应的刑事拘留,并依法进行调查后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拘留到法院判决需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不能办理取保候审或者释放,就要在看守所待五个月左右。

    四、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应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据上述规定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五、刑事拘留二十四小时内,办案单位应通知家属。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您可以报警,请警察同志调查处理。
    如果构成轻微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处罚。
    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按照《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处罚。
    关于医疗费用,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对方不支付的,您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与其他司法鉴定一样,均属“鉴定结论”这种证据。这种证据经过庭审的质证、认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的先决条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因其行为确有过错,且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1、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
    2、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
    3、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过错的医疗行为已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如致死、致残或给患者造成不必要机体组织损伤等。
    4、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所受的损伤后果有因果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