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拆迁。在工厂干了十多年有多少补偿

2019-09-21 16:3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厂拆迁搬,员工没有有赔偿。拆迁人在企业拆迁时不向企业的职工补偿,只向企业补偿。企业所有权中没有职工的部分,股东除外。企业被拆迁,损失要补偿,因为计算口径不一致,分岐大,只能按政策执行补偿。至于职工的损失,因为他们不是被拆迁人,没有补偿。他们的损失,执行其它政策。如果工厂是异地搬迁,属于对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变更,可以拒绝随迁。工厂应根据员工已经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即
    2.5个月工资。
  • 征收补偿款是要给房屋的所有权人。理由: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拆迁补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房屋拆迁之前签订买卖房屋合同,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是未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人不会变动,征收补偿款中式要提交一定的房屋的产权证据等加以认定的。
    购房人不能得到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依法向房屋所有人主张合同违约责任

  • 1、由于厂房是在划拨土地上,所以拆迁时,是没有土地补偿金的,赔偿的范围有以下几项: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
    2、设备重置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
    3、拆迁费用补偿,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给予适当补偿。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当然具体数额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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