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还建房没有房产证有合同能办理赠与吗

2019-09-17 10:50: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赠与是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的,他人原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兄妹之间房产赠与办理可依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3、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具体地域);  
    二、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须知  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三、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四、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
    1.5%缴纳契税。  
    3、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
    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具体税费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公示为准。
  • 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做抵押,但抵押合同成立不生效,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能够提供权利证书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九条 以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抵押的,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能够提供权利证书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所以您男朋友父母婚前赠与的房子属于您男朋友的,但是婚后以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若以后离婚,你们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婚后如果办证时你对象同意加上你的名字,属于将自己婚前房产的处分,变为你俩的共同财产,在产权证上不注明份额的情况下,你俩是一人一半。但是如果办证只是你对象自己的名字的房产是其婚前的个人财产。
  • 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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