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委托书里被委托人的名字由谁来写?

2019-09-11 15:18: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 工伤鉴定书是需要由本人领取,如果本人不能领取是可以授权给代 理人领取的。但是授权代 理需要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还需要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
    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