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以前公司的货款14万,还了两万,写了协议,现在没有能力还款,前公司将我起诉到法院,会有什么后果

2019-09-10 12:3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法追讨拖欠货款的条件
      
    (1)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
      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3)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4)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 工伤待遇索赔需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如果因为工伤索赔,已经起诉至法院,至少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工伤事故报告、伤残等级鉴定书以及医疗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发票、出院小结等等。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至于时效,没有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从第一次要求还款时起算,无中止中断,时效是两年,建议及时起诉。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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