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架拿刀伤人了,但伤的不重,可对方上面有人,请问会坐牢吗

暴力伤害
2019-09-10 12:15: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打架伤人,如果受害人的伤情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受害人的伤情经鉴定没有达到轻伤,只是轻微伤或者没有伤情,行为人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涉嫌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依法要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轻伤以下都可以调解,调解后行为人不用再承担刑事或者治安行政责任。
  • 坐牢期间打架是否会延长出狱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来了分析:如果因打架而致造成对方轻伤以上伤情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由法院进行判刑,并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期会加长,当然也就比原判的收监服刑时间要长。如果在监狱内打架不构成犯罪的,则应由监狱方进行管教,但不会影响到原判的刑期,在原判刑期到期后仍会按期释放,不会因此而延长出狱时间。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