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受雇于一工程承包商,工作中受伤,承包商因为给雇员参保,而拒绝赔偿,是否合理

2019-09-06 18:50: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
    1、总价合同:以固定总价签约的合同都称为总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价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2、固定单价合同,又称为工程量清单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4、分包合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资质及超越资质,承包人既要有营业执照,有营业范围,另外还必须有有资质等级,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二是“借用资质”,其表现形式,从实务来看大部分是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第三是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招标无效的”其法条依据是《招标投标法》第四条第二款,必须招标的有七种情形,属于违反招标投标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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